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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古雷开发区2025年发布的住房装修补贴政策,旨在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以下是该政策的全面解读:
一、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居民住房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为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漳州市古雷开发区决定实施住房装修补贴政策。
二、补贴对象
1. 在漳州市古雷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居民; 2. 在漳州市古雷开发区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居民; 3. 在漳州市古雷开发区购买保障性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居民。
三、补贴标准
1. 新建商品住房:补贴金额为购房款的10%,最高不超过5万元; 2. 存量商品住房:补贴金额为购房款的5%,最高不超过3万元; 3. 保障性住房:补贴金额为购房款的10%,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补贴申请条件
1. 购房人须在漳州市古雷开发区购买住房; 2. 购房人须在购房后1年内申请补贴; 3. 购房人须在漳州市古雷开发区缴纳房产税; 4. 购房人须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五、补贴申请流程
1. 购房人向漳州市古雷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举报 -
日前,漳州市城市管理局、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漳州市2025年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漳城综〔2025〕18号),取消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的限制,且无需提供购置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及支付凭证,进一步完善了政策内容。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受补贴总额控制,若补贴活动终止公告发出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额超过补贴资金预算总额,以申报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补贴遵循先到先得原则,补贴资金用完即止,市城管局将及时发布公告暂停受理住房装修补贴申请。
一、补贴对象
(一)已在古雷开发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已竣工交付的合法商品住宅的产权人(仅限自然人,以下简称产权人)。
注:“合法商品住宅”包括商品住宅、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不包括法人单位所有的住宅、个人所有的商业办公用房和商业公寓。安置房未办理产权的,可以提供安置房协议书、选房确认书等材料,作为合法产权证明。
(二)产权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产权人应与装修公司签订全屋整体装修或局部装修合同,委托的装修公司应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拥有对公账户,且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与装饰装修相关联。
二、补贴标准
(一)产权人与装修公司签订住房装修合同,且由装修公司代为购置家装物品和材料的,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超过装修合同总价款60%的,按装修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低于合同总价款60%的,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补贴申请流程
(一)装修开始前,申请人需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向房屋所在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装修前备案申请,无物业的小区需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装修前备案申请。
(二)住房装修施工到满足申报补贴的进度后,限额以下(工程投资额在10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以下)由装修公司向区行政执法局递交住房装修补贴申请;限额以上由装修公司向区建设局申请。申请人以及装修公司共同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申请进度要求:
属于全屋整体装修的,现场核验时形象进度至少应完成砌墙以及水电施工节点,并已进行地板瓷砖铺贴(含施工中);
属于局部(如客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等)装修改造的,应到能体现装修状态的节点。
(三)材料初审及实地核验。区行政执法局或区建设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初审不通过的,将申请驳回并告知装修公司和申请人;初审通过的,组织相关人员逐套进行实地核验,填写是否实施装修行为,并附上现场核验照片。
申请人在接到所在区行政执法局或区建设局发出的实地核验通知3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实地核验,无法配合的,视作放弃申请;现场核验不通过或申请人放弃申请的,将对申请予以驳回。
(四)材料复核,发放补贴。市城管局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通过后公示3日,无异议后由市城管局将补贴金额汇入申请人提供的一类银行借记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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