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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启动了集中整治规范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以下是该行动的详细情况:
一、背景
随着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给城市交通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同时也出现了乱停乱放、违规载人、破坏车辆等不文明现象,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交通秩序。
二、整治目标
1. 规范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停放秩序,提高城市交通环境。 2. 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管理,维护市民出行安全。 3. 促进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整治措施
1. 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规范使用的认识。
2. 设施完善:在重点区域增设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停放点,方便市民规范停放。
3. 加强执法:对乱停乱放、违规载人等行为进行查处,对违规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强管理。
4. 联合治理:联合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5. 企业自律:督促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企业加强自律,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车辆安全、规范使用。
四、预期效果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预计将有效改善东山县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停放秩序,提高城市交通环境,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同时举报 -
关于开展集中整治规范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服务国家旅游度假区创建,回应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存在的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无牌上路、乱停乱放等热点难点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集中整治规范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集中整治时间为7月1日起至10月底结束,整治范围为铜陵镇辖区。
二、整治重点
1.企业及个体经营户主体责任缺失。企业及个体经营户不按规定为名下的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购买保险、入户上牌、配置安全头盔等运营维护的,不按照指定区域有序投放车辆的以及违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
2.车辆乱停乱放。共享单车不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或停放在禁停区域的;租赁电动车未经审批私自占用人行道等市政道路以及超出店面产权范围经营的行为。
3.违反交通法规行为。驾驶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三、整治措施
1.对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未悬挂车牌上路行驶、违法改装、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依法给予暂扣、处罚。
2.共享单车未在指定投放区域有序停放、未配置安全头盔、未悬挂车牌和购买保险上路行驶的,城管部门将依法对运营企业视情进行约谈、责令整改。
3.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未按规定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内,或者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绿化带等违停区域的,城管、交警及属地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将依法对车辆进行拖移、暂扣、处罚。
四、整治阶段
1.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企业自查整改存在问题,以指导教育为主。
2.集中整治阶段(7月6日至10月21日)。对共享单车、租赁电动车存在上述违法行为集中清理整治、依法处罚。
3.总结提升阶段(10月22日至10月31日)。在前期清理整治的基础上提炼经验做法、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运营企业、各界群众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共同为东山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旅游交通环境助力。
特此通告。
东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东山县铜陵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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