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漳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攻略如下:
### 标准解读
1. "补贴对象":漳州市户籍居民和暂住人口。 2. "补贴条件": - 旧电动自行车须符合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 旧电动自行车需报废并回收。 - 新购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在补贴政策实施期间购买。
3. "补贴标准":具体补贴金额根据车型、电池类型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发布为准。
4. "补贴金额上限":每辆新购电动自行车补贴金额不超过规定上限。
### 合作商家一览
1. "商家筛选":当地政府会公布一批符合补贴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 2. "商家资质":商家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且销售的新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商家名单":可在当地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查询合作商家名单。
### 流程详解
1. "提交申请": - 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旧电动自行车报废证明、新购电动自行车发票等。 - 提交申请:前往当地政府指定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点提交申请。
2. "审核材料": - 政府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 审核通过后,政府将通知申请人。
3. "购买举报 -
2025年漳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5号)要求,在福建银联开发运营的“省级消费品以旧换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省级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前,接续期间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延续使用2024年电动自行车补贴申报系统,以“后补”模式发放补贴。
1.活动时间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省级服务平台”投入使用止。
2.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省级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后10日止(起始时间以“云闪付”APP实际开放为准)。
3.补贴对象
向漳州市参与活动的回收网点交售用于拆解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旧车”),在活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开具发票,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4.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500元;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2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2024年已享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可继续享受1次补贴。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5.活动适用商家
2025年漳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清单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6.活动参与回收拆解企业
2025年漳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回收企业清单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7.申报流程
在“省级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前,继续延用“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银联申报平台和审核机制,以“后补”模式发放补贴。
补贴申请由个人消费者下载银联云闪付APP(小程序)进入【以旧换新】-【漳州专区】-【电动自行车置换更新补贴】,按系统提示填写认证本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等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照片或扫描件;本人持有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卡号;手机号码(确保提交申请资料的收集号码可正常接收短信)。
2.旧车信息:
具有回收资质企业开具的旧车回购发票(发票须备注旧车车号牌或车架号、收回电池组须备注为旧锂离子或铅酸蓄电池)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情形一:旧车已在交管部门登记:提供旧车的车号牌、《非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旧车回购发票;
情形二:旧车未在交管部门登记或丢失《非机动车行驶证》:由消费者上传书面承诺书(需含车牌号或车架号、本人和旧车的人车合影),旧车回购发票。
3.新车信息:
上传《销售发票》(备注车主信息、产品型号、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补贴资格不予认定)、《非机动车行驶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发票信息和车辆注册登记等信息须保持一致。
8.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应严格按相关要求上传申报资料,并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特别是手机号、收款账号等),避免因格式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2.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要求,申请人应及时关注银联云闪付APP(小程序)的信息提示,进行个人资料的修改完善及补充上传。因申请人关注度不足造成开票、上牌、申报(修改)资料上传逾期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申请人责任自负。
3.申请人应严格按相关要求上传申报资料,若发现上传(虚假证件、发票等),一经查实,取消补贴申领资格,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活动参与企业注意事项
1.参与商家应做到诚信、规范经营,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查处将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骗取补贴行为,坚决打击先涨价再补贴、虚假折扣等行为,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退还补贴、纳入失信黑名单等处理。
2.参与回收企业要如实回收、拆解旧车,依法处置和转运蓄电池,守牢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回收的车号牌、《非机动车行驶证》应统一缴回交管部门统一报废,回收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完成回收拆解后,由回收拆解企业上传旧车车架号及旧车已规范处置的相关凭证(如旧车车架号切割照片等)。
3.参与企业不得与申报者相互勾结,采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不法手段骗取财政补贴。对虚开发票、回收凭证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参与企业此次以旧换新及我市其他相关促消费活动资格,套取的补贴资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707007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