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六评议组赴漳州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漳州 更新于:2025-08-01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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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最高检第六评议组组长、上海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龚培华一行全程观摩了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庭审,并组织评议。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阮海鹰,漳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兴陪同参加活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以及福建省三级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等40余人共同观摩庭审、参加评议活动。

    本次评议的案件,是一起公司内部技术人员通过与外部人员里应外合,共同窃取、使用原公司的商业秘密,转而离职成立新公司抢注专利,导致原公司技术秘密被公开披露的案件。因涉案商业秘密已被公开披露,经当事人同意,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庭审。

    庭前准备:

    夯实证据基础,做优做实庭审准备

    6份鉴定意见、4份审计报告、1000多页的原始审计图稿——为解决庭审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公诉人通过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听取知识产权专家意见,全面检索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案例,从而找准指控犯罪的“突破口”,为精准起诉奠定证据基础,确保基本事实做到熟练,关键事实做到透彻,细节事实做到准确。同时,公诉人不断完善细化庭审预案,制作了认罪与不认罪两套不同预案,最终形成多达7万余字的“三纲一书”。

    庭审观摩:

    精准指控犯罪,展现出庭公诉风采

    “我不知道技工带过来的技术秘密属于原公司所有”“申请的专利在灭菌原理、均质系统等方面与原公司不具有同一性”“我转发技术图纸时同案犯尚未离职”……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利用其自身技术专业提出无罪或罪轻的辩解。

    曾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的第一公诉人潘进格,面对被告人的百般狡辩,紧紧围绕涉案技术信息的非公知性、同一性、权利人损失数额、技术秘密的鉴定意见认定等争议焦点展开了逻辑严密的讯问。

    举证质证阶段,出庭公诉团队分工明确、配合默契,辅以多媒体示证,清晰直观还原案件事实;法庭辩论阶段,针对辩护人关于鉴定人的鉴定资质、密点不具有同一性、损失数额依据不足等方面的辩护意见,公诉人从专业和法理的角度予以精准回应;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融合法、理、情,阐述保护小微企业技术秘密的重要意义,“法律绝不姑息破坏诚信底线的逐利行为”“任何以侵害原单位利益为筹码的‘捷径’,终将付出远超收益的代价”……公诉意见掷地有声,彰显了检察机关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传递出保护知识产权的强烈信号。

    多元评价:

    聚焦细节优化,助力司法公信提升

    最高检第六评议组成员、全国优秀公诉人

    最高检第三检察厅检察官陈卓

    最高检第六评议组成员、全国优秀公诉人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许蕾

    最高检第六评议组成员、全国优秀公诉人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车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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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仅是庭审现场,更是一场教学现场”。评议会上,评议组三名全国优秀公诉人陈卓、许蕾、车芳芳对出庭公诉团队的庭审效果、文书制作、团队配合等方面表现给予高度肯定。同时围绕强化证据审查、提高法庭讯问技巧、文书精细化制作方面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

    “十分精彩、十分专业。”全国人大代表郭晶晶为公诉人在庭上的表现点赞。“这次庭审对我是一次印象深刻的学习教育,知识产权关乎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这起案件对保护小微企业具有很深远的意义,公诉人在庭上逻辑清晰,面对被告人的狡辩临危不乱,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应变能力。

    “这是一场教科书式的庭审现场。”龚培华充分肯定了公诉人的庭审表现,强调出庭支持公诉是高质效履职办案的重要环节,要求要通过最高检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提升“前端质效”,延伸“后端机制”,总结提炼个案办理经验,形成知识产权类案的样本示范,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最后,阮海鹰表示:要以最高检评议活动为契机,及时进行复盘总结,加大实战实训锤炼,加强“庭上见”能力的培养,有力促进出庭公诉素能全面提升。

    来源: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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